杭州离婚律师:离婚协议是离婚预登记那天生效,还是领取离婚证那天生效?
离婚协议自双方离婚时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在领到离婚证当天开始生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时婚姻关系解除,即完成离婚。
我们一起来看看,《民法典》生效后,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所规定的30日,就是我们所说的离婚冷静期。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果要办理离婚手续的,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30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所以,提出离婚申请预约离婚登记那天,离婚协议并不生效,而是在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后,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收到离婚证时才生效。
杭州婚姻律师李晓娟提醒,离婚协议生效后,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建议谨慎签署。对于离婚协议约定内容或离婚时遇到什么问题,建议及时咨询杭州专业离婚律师,以避免离婚后发生纠纷。
一、重庆离婚有没有冷静期
有冷静期的,婚姻登记员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的,应当出具。
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存根联)》一并存档。
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执行和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当事人要求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附件7)的,应当出具。
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按照《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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