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取消了很多以往对毕业生就业的限制,只要用人单位需要,各地、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都会按有关规定积极办理接收手续。公安部门也将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办理落户手续。各级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和国有、非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将主要面向应届、历届大学生招考或招聘。没有落实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本人要求户口、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的,可按规定保留2年,免收档案管理费用。如本人要求转回入学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可为其办好落户手续,人事教育部门所属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一、大学生支教政策与待遇
三支一扶支教是国家考虑到农村师资配备不足,教师总体素质不高,鼓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城镇骨干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政策,工作时间一般为2年,工作期间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1、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扎根基层。原服务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县、乡各类事业单位,有职位空缺需补充人员时,也应拿出一定职位专门吸纳这部分毕业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有关政策。应届毕业生自愿到国家需要的艰苦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工作,服务达到国家规定年限,并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考党政机关公务员的,可以通过适当增加分数以及其他优惠政策,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3、各级人事、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部门要制定切实有效措施,采取多种手段,充分挖掘本系统就业岗位,积极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进入本系统工作。各级人事部门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建立专门的人才库,广泛收集各类用人单位的岗位需求信息,动员各类用人单位接收“三支一扶”大学生,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可以回到原籍或到其他地区工作,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接收单位所在地区应准予落户。进入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二、苏州园区应届毕业生落户办理手续
办理流程:1.毕业生就业协议鉴证:毕业生登录园区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平台进行备案,携带相应材料至窗口办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所有联);毕业生将已鉴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交还学校办理就业报到手续。2.毕业生就业报到:毕业生携带相应材料至窗口办理:《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留存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本科及以上学历提供);窗口现场审核材料,并在《就业报到证》上盖章;3.应届毕业生落户(非园区生源):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口的(本市):毕业生携带以下材料至相应派出所办理落户:《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鉴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常住人口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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