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学在外不上学不回国怎么办理
两年以上就不可以办留学回国证明了,不过可以办理学历认证进行替代。
留学归国证明颁发条件: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在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可持本人护照、学位证书、学习成绩单三个材料的原件(指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人员)、或进修、学习经历证明(指普通访问学者、博士后和大学间交换留学生),到中国大使馆教育处或总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如虽已结束学业,尚未取得毕(学位)业证书或因特殊原因暂无法来使馆开具留学人员回国证明者,可在取得学位(结业)证书后委托他人持本人护照复印件、学位(结业)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前来大使馆或总领馆办理。
二、留学是什么
留学,旧称留洋,一般是指一个人去母国以外的国家接受各类教育,时间可以为短期或长期(从几个星期到几年)。这些人被称为“留学生”。在中国大陆,学生把前往香港、澳门等地区的学习也称为留学,这是由于这些地区有着不同的教育制度。美国等国家组织的一类海外短期的交换学生计划,其英文名字“Stdyabroad”直译也为留学,请参见海外研修(中国大陆称为海外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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