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时利率的约定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
一、欠款利息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借款利息的法律依据如下:
1、没有约定利息的,无权主张利息。但超过约定还款期限或者未约定还款期限,在债权人主张的合理还款期限内未还款的,债权人可以主张逾期还款利息;
2、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受法律保护;
3、约定利率超过年利率36%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返还已支付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
4、年利率在24%至36%之间,受法律保护。提前扣除本金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贷款金额确定本金。除借款人另有约定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贷款,并在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
二、高利贷本金受保护吗
高利贷本金受法律保护,并且符合国家规定部分的利息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只是超过规定的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借款人不还欠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借款人不还款的法律责任包括:
1、支付逾期利息;
2、借款合同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支付违约金;
3、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全文6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