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的配偶一般是不承担债务的。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基于其与债权人订立的担保合同而产生,具有合同相对性,除非当事人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其他第三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一、贷款担保责任有什么呢
贷款担保责任有:
1、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担保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担保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担保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责任免除的情形包括哪些
担保人不担责的五种情况:
1、超出“担保责任期限”。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3、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未经担保人书面同意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4、担保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5、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合同无效担保有法律效应吗
1、未明确约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担保责任,存在被法院判定无效的风险,而担保人的责任承担,将视担保人是否有过错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2、如果在担保协议中明确规定担保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产生担保责任,则不论担保人有否过错,均应依照此约定承担责任。
全文6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