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时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呢
时间:2023-05-04 01:10:33 2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贷款条件

(1)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汇缴正常;

(2)申请人为贷款购买住房的产权人或其配偶;

(3)共同借款人均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公转商贷款);

(4)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和贷款品种

(1)贷款额度

按照符合贷款条件的共同借款人公积金余额之和的10倍计算(如首次使用公积金或购买经济适用房按20倍计算),单人最高30万元,双人最高60万元,且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部分精装房不超过60%)。

无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记录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额度按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之和20倍计算,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足18万元可放宽为18万元;两人及以上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足36万元可放宽为36万元。

(2)贷款期限

最长30年,贷款利率按照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二次贷款上浮至1.1倍)。

(3)贷款品种

包括公积金贷款、公转商贷款、商转公贷款、组合贷款。

三、贷款审批

提供一门式现场服务,共同借款人需同时到场办理,材料和手续齐全的当场签约,不超过10个工作日完成审批。

四、办理贷款时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贷款时应充分考虑还款能力,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还款方式后不得更改;

(2)还清贷款前,共同借款人的公积金仅限用于转账归还公积金贷款;

(3)超过购房合同备案后一年的(二手房超过契税完税二个月的),一般不再受理贷款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资料后二个月仍未办妥全部手续的,将作删除处理;

(4)对于同一次购房行为,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总额加上公积金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商品房总房价以购房合同所列房价为准,二手房总房价以合同价、契税价或评估价三者最低值为准。

(5)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或阻碍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申请人隐瞒或提供虚假个人信息、申请材料的,失信行为将计入公共信用记录、中心有权暂停其贷款资格。

全文79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住房公积金 最新知识
针对常州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时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呢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常州住房公积金办理贷款时注意事项具体有哪些呢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