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客户欠款的途径:第一、债权人直接与客户进行协商,要求客户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双方达成书面的还款计划;第二、债权人可以找中间人调解,或者要求客户来提供担保人,并出具书面的证明材料;第三、上述途径都行不通的话,可以收集欠款的证据,比如双方业务往来的证据,欠条等,去法院起诉。
客户欠款不还应该怎么办?
我在上海做集装箱运输车队的,有一家青岛公司在上海开的分公司。分公司08年就倒闭没人了,青岛的总公司经理我是每天打电话催,却迟迟还还不清。2年了就还给我2W还欠5W多。当时也没来的及让他们打欠条,我只有对账单。合同也有,马上过年了,我看今年又没戏了。。他说保证一分不少越说我越担心。我该怎么办有什么捷径吗?怎么样才能收回余款啊,愁~~~~~
律师解答如下:
如果你不希望诉讼的话,我建议由两种做法,一种是和对方商谈一下,能否将欠款打个折一次性付清,比如7折,让对方少还点了事,毕竟拖着一方面你累,一方面去追讨也会有费用,就把这部分费用让给对方了。
其二,把这个事委托给商帐公司或律师,由他们去追讨,约定风险代理,他们讨回来钱后,再付款,费用视案件难度一般在追回欠款的40%左右
另提醒你一句,我国的诉讼时效是2年,我不知道你的对账单这些东西是什么时候的,如果超过了两年,可能会有点麻烦,建议你尽快处理此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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