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开始后直接适用法定继承吗
1、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并不是直接适用法定继承。继承的法定顺序是:遗赠扶养协议优先于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又优先于法定继承。所以法定继承是最后继承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代位继承是否是法定继承
1、代位继承是属于法定继承的范围。
2、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代位继承是属于法定继承的范围。
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全文52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