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在《刑法》中的正确表述应为采集血液事故罪。构成此罪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犯罪主体限于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血液的部门;
2、主观上表现为过失;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上表现为非法采集血液,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非法采集血液罪是属于什么罪
一、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集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3、主体要件,主体为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的部门;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二、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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