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罚金交纳一般可以是由监狱,看守所,社区服刑人员所在的社区矫正机关代扣,罚金的标准依照盗窃的数额判断,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盗窃数额无法确定的视情节可在100000万元以下判处。
一、盗窃罪的罚金如何交
盗窃罪的罚金如何交的相关的规定:
判处罚金附加刑的,如果主动交纳则交给判决法院(刑事审判庭),如果主动交纳则会移交执行局执行。在实际操作中,服刑人员的监狱,看守所,社区服刑人员所在的社区矫正机关都可了代为接缴纳的罚金。
人民法院判决犯罪分子缴纳罚金,规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可强制其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压、冻结等。但是,如果罪犯遭受到不能抗拒的灾祸,如地震、水灾、火灾、车祸、家庭成员死亡等,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我国刑法还建立了罚金刑执行的随时追缴制度,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二、盗窃罪罚金标准
盗窃罪罚金标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犯盗窃罪,依法判处罚金刑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三、盗窃罪构成要件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四个方面:
1.犯罪主体:自然人。
2.犯罪的主观方面:直接故意
3.犯罪的客体:受刑法保护的财产性的权利
4.犯罪的客观方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公私财物秘密地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达到法定数额或其他定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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