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没有写借款时间怎么办
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二、借条丢了被冒用怎么办
借条丢了被冒用可以要求捡到的人归还不当得利,也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具体向谁主张权益,需要根据债务人是否知道冒用事实来确定。
《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第九百八十八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三、借条没有注明借款时间有效吗
借条不会因为没有写借款日期而无效。
没有写借款日期的借条,可以借条落款日期作为借款起算日,也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时间作为借款起算日。
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五)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六)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七)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
(八)必要时,应当由担保人签字,并写明担保期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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