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判两个月实际服刑的时间也是两个月,但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一、醉驾案件的处理流程有哪些?
1、公安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认为需要逮捕的,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2、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法院审判阶段。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一般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法庭审理后,人民法院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有罪判决或无罪判决。
二、醉驾的行政处罚标准是什么?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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