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资金印花税减半的问题,财税〔2018〕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一、股权变更印花税计税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两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二、印花税申报时间
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售报告表。印花税的申报期限和纳税期限是如何规定的?申报时间: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只办理税务注册登记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等印花税纳税单位,可在次年一月底前到当地税务机关申报上年税款。印花税的纳税期限是在印花税应税凭证书立、领受时贴花完税的。对实行印花税汇总缴纳的单位,缴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三、22种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1、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2、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3、股权投资协议;
4、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5、委托代理合同;
6、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
7、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8、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9、会计、审计合同;
10、工程监理合同;
11、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12、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13、商业票据贴现;
14、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15、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16、培训合同;
17、企业改制;
18、资金账簿;
19、土地租赁合同;
20、承包经营合同;
21、修理单;
22、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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