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实施新规强化跨境电商监管
时间:2023-06-06 18:22:25 30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5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做好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监管,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发展,海关于本月起正式实施《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强化对包括海淘行为在内的跨境电商的监管力度。

根据公告,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需通过经海关认可并且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实现跨境交易进出境货物、物品;存放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的海关监管场所的经营人,应向海关办理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备案手续并接受海关监管,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开展电子商务业务。

公告说,电子商务企业或个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在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申报前,分别向海关提交订单、支付、物流等信息。

公告明确,电商企业采取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方式办理进出境货物报关手续,并应按照一般进出口货物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提交相关许可证件;个人则采取清单核放方式办理物品报关手续,按照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有关规定办理征免税手续,属于进出境管制的物品,则需提交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根据公告,电子商务企业是指通过自建或者利用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开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业务的境内企业,以及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提供企业;个人是指境内居民;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是指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实现交易、支付、配送并经海关认可且与海关联网的平台。

全文5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
    更新时间:2024-01-07 16:30:08
查看管制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管制 最新知识
针对海关实施新规强化跨境电商监管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海关实施新规强化跨境电商监管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