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人财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主要受到人民法院正常审判活动的侵害,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不应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行为人伪造证据时,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行为人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
妨害作证罪的量刑标准
《刑法》第三百零七条妨害作证罪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犯前两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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