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监管秩序罪主体应为“在押人员”
时间:2023-04-25 08:51:34 17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般而言,刑法及司法解释中的在押人员指的是在押的罪犯、已决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而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殴打监管人员,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或者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情节严重的行为,其主体是已决犯。在司法实践中,在看守所内出现的一些符合破坏监管秩序罪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却无相应的法条对之处罚,因此,笔者认为,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应当包括在押人员,理由如下:

一是维护法律的神圣性的需要。本罪的客体是我国监管机关的监押管理秩序。而实践中,一些在押人员(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视监纪监规,肆意破坏监管秩序,对监管工作危害极大,必须予以刑罚处罚。

二是加强刑罚执行场所的安全管理的需要。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破坏监管秩序的行为。而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羁押、监管,是司法机关依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强制,也是保障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正常的必要环节。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所采取的羁押、监管,是在押人员必须遵守的义务。如其不遵守义务,就直接侵害了监管场所的安全管理,破坏了司法机关的监管秩序,妨害了司法机关的活动。

三是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的需要。对依法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被关押起来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将导致在一些看守所不能有效地威慑和打击牢头狱霸,严重地侵害了其他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全文6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犯罪构成 最新知识
针对破坏监管秩序罪主体应为“在押人员”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破坏监管秩序罪主体应为“在押人员”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