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有证据证明被告一方系下落不明的,原告向自己住所地法院起诉;法院公告送达法律文书,缺席审判。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下落不明可以起诉离婚吗
首先,配偶下落不明不足两年,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其次,配偶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当事人有两种途径解除原有婚姻关系:
(1)向被告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2)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夫妻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准予离婚;
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失踪的配偶被宣告死亡的,其婚姻关系自宣告之日起解除,无需另行进行离婚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百一十七条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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