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别逮捕和羁押
时间:2023-06-21 20:06:01 6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逮捕和羁押区别的方式:

1、以下分析:逮捕是经检察院、法院批准或者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强制措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以判处徒刑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

2、羁押是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强制措施,逮捕后可以羁押人犯;逮捕机关,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逮捕人犯后实施羁押,逮捕是刑事诉讼中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之一,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还发现逮捕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一般要到人民法院判决生效。

一、逮捕令由谁签发?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是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本人的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是检察院对自侦案件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令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的文件,该证一般是由检察机关批准;接到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决定书之后,应当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立即执行。

二、侦查措施借读:

1、拘传: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

2、取保候审: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3、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4、拘留: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逮捕:逮捕是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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