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上的担保人要负责任吗
借条上的担保人要负责任,具体如下:
1.抵押担保人的一般担保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承担一般担保责任;
2.抵押担保人的连带担保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二、哪五种情况不能做担保人
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做担保人:
1.主债权已经消灭;
2.担保物权已经实现;
3.债权人放弃了担保权利;
4.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5.或者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三、一般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什么
一般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由当事人约定,未约定的可以适用于债务履行后的6个月,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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