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立案审查的申诉案件,作出决定的期限如下:
(1)、应当在三个月以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六个月;
(2)、案件疑难、复杂、重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可以申请延长审期限一次,期限为三个月。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五十七条。
一、刑事案件从检察院到法院具体要多久
1、刑事案件从送交至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开庭最长一般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单位、公安单位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单位、公安单位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被刑事拘留后多久开庭
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是7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犯罪嫌疑人,拘留期限可延长至37天。此后如果需要逮捕的,强制措施会变更为逮捕。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还可以再延长二个月。以上为公安机关的侦查羁押期限,通常为两~八个月。侦查终结后,案件会移交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此后,人民检察院还可以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期限是一个月。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终结后,重新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限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限。因此审查起诉加退回补充侦查的羁押期限加起来,通常为:一个月到六个半月,案件才会起诉到法院。案件移交法院后,法院将视情况安排开庭。一般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所以,从刑事拘留到开庭,视案件情况,可能会耗时5~1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如果您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还没有审结的,刑事强制措施将改为取保候审。值得注意的是:在案件办理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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