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在网上提起申请并向封开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核验;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3个工作日内上报肇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肇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承诺2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向申请人退回资料。收到上级人防部门批复后,由窗口开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通知书给申请人,通知申请人缴费(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按规定批准申请人申请,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后按约定的方式到封开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封开县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办理审批表》。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封开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核验;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当场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3个工作日内上报肇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肇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承诺2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不符合审批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并向申请人退回资料。收到上级人防部门批复后,由窗口开具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款通知书给申请人,通知申请人缴费(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按规定批准申请人申请,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规定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后按约定的方式到封开县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封开县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办理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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