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恐吓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时间:2023-06-30 20:23:51 39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如果有这样几种情况就可能会犯法:1、如果恐吓或要挟目的是为了索要钱财、发生性关系,那么可能形成犯法,可去有关部门寻求帮助;2、如果恐吓或要挟目的是为了签署不对等的条约,那么该条约可以撤销;3、若恐吓或要挟仅是单纯的口头作为,没有其他企图或进一步的行为,那么很难去追究其法令责任。

威胁恐吓行为怎么处理

(一)处以治安处罚的恐吓行为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二)处以刑事处罚的恐吓行为

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以寻衅滋事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口头恐吓国家工作人员是犯法的,在日常生活中,存在威胁他人的行为,可能受到治安处罚或者刑事处罚。如果只是写恐吓信,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没有其他严重的犯罪情节,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或者拘留就可以;如果犯罪情节严重,要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第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第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第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第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第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第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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