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的母亲有权利支配父亲的遗产吗
夫妻婚姻关系解除以后,就互不再是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对于对方的遗产没有继承和处分的权利。除非一方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明确表示将遗产遗赠给对方。在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前提下,男方的遗产应由其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包括:配偶(现任)、子女、父母。
二、遗产继承时效
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期限为两个月。《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遗产继承顺序
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按照该遗嘱执行。同时根据法律规定,立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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