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重新认定,重新认定的程序如下:(1)申请重新认定的主体(1)事故当事人。(二)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事故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以当事人的名义申请,并注明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其中,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同时,应注意的是,如果事故当事人死亡,法定代理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申请。(3)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二)申请重新认定的期限当事人可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天内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申请。(三)申请重新认定的资料重新认定的资料包括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申请书、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印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等(4)在重新认定期限上一级公安机关收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天内,必须进行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分别送达事故当事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后,必须在5天内向各方当事人和代理人重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重新认定的程序
1、申请的主体
(1)事故各方当事人
(2)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事故的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可由其法定代理人以当事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并注明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其中,法定代理人包括父母、成年子女、兄弟姐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同时,需要注意的时,假若申请重新认定时,事故当事人已死亡,法定代理人可以自己的名义提出申请。
(3)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的期限
当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
3、申请材料
重新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申请书、《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等
4、做出期限
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分别送达事故当事人和原责任认定部门,原责任认定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公布重新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决定为最终决定。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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