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协议离婚不能在不同的地方办理。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的,一般认为双方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也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只要双方达成一致的离婚协议,并妥善处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债权和债务就更容易返回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不需要在不同的地方办理。
不能办协议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1、不能办协议离婚的情形有:
(1)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即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坚持离婚的;
(2)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4)其他法定情形。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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