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丢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补领,补领时需提交相关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半身免冠照片。
一、民政局补办结婚证手续
一、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补办须持证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三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二、补领结婚证的条件
①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②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离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
③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④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可以作为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使用。
二、补办结婚证的材料是什么
补办结婚证携带以下材料去民政部门办理:
1、户口簿;
2、身份证;
3、已经撕坏的结婚证;
4、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
5、双方三张二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片。
补办结婚证需要下列手续:
1、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力结婚证的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3、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4、埴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
5、婚姻登记机关发放新的结婚证。
全文9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