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亲属投靠情形:1)夫妻投靠;2)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4)孙子女/外孙子女投靠祖父母/外祖父母;5)其他亲属关系;办理程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分县局审批后签发户口准迁证;所需材料:(1)书面申请;(2)申请人填写《申请迁入常住户口表》(表上需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3)身份证;(4)迁入人员户籍证明及关系证明;(5)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地点(址):派出所户籍室。
新生儿户口怎么上户口
新生儿上户口可以带上所需材料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新生儿上户口所需材料有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婴儿的出生其父或其母的户口簿。新生儿上户口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原件1份,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拿到新生儿入户通知单后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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