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性企业申领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当年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就业援助基地及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基地;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由政府投资设立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上安置毕业未满5年的本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以上用人单位均应与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小微型企业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上年度毕业生和异地户籍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一、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注意事项
1、补贴以本年完成缴费的银行对账单为准,请广大居民关注自己缴费银行卡余额是否充足,避免因欠费无法享受补贴。
2、正在领取失业金的人员属于无就业状态,不予返还灵活社保补贴。
3、已取得营业执照、出租车运营资格证或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人员,灵活社保补贴不予返还。
4、正在享受见习岗位高校毕业生,灵活社保补贴不予返还。
5、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持《再就业优惠证》下岗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满三年的,不予返还。
二、应届毕业生找工作应该注意什么
全日制学校学生入学时需要将档案转入学校,如果是外地学
生,甚至连户籍都需要转入就读学校。通俗地说,未毕业大学生的“坑”就在学校了,不能在读书期间校外又扎“坑”,无法在外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诸
如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是基于劳动关系的,缺乏这一基础,社会保险也无法缴纳。只有当他们从学校毕业之后,跳出了这个“坑”,才可以办理《劳动手
册》,开始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社会保险、公积金等也可以开户缴纳了。
但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确定就业意向后如何来维系呢,是否无法签订劳动合同就对双方缺乏保障呢?其实并非如此。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每年都会提供《就业协议》,供用人单位和应届毕业生确定用工意向使用。这份协议并非劳动合同,但充分保障了应届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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