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应由肇事者来赔偿,但是保险公司应当在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
一、民法典交通事故新规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参加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应当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机动车身份不明、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救助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救助、丧葬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支付。
二、交通事故医药费用谁先垫付
交通肇事之后,一般情况下受害方可以自行垫付医药费。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在一些特别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后,可以向致害人追偿。其次,垫付金额不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即最高可垫付一万元,且垫付金额为抢救受伤人员所必须支付的相关医疗费用。《条例》另外还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该强制保险或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这几种情形,则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三、法律是否有规定肇事者有义务垫付医药费
法律没有规定肇事者有义务垫付医药费。交警也不会确定赔偿金额,也不会强迫肇事者提前支付。其只能组织双方的调解。调解的基本原则是自愿的。调解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中国只有法院和仲裁机构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因此,在判决之前,任何支付都应该由肇事者自己愿意。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提前支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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