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银行的自助终端,输入车牌号码,号牌种类,发动机号后四位查询违章信息;
2、输入驾驶证号及插入本人的银行卡;
3、输入驾驶证登记号码。系统会发送短信验证码到驾驶证登记号码上,通过验证后刷卡缴费即可。
一、罚款和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
罚金:属于刑罚
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
2、缴纳的时间不同
罚金:缴纳时间由判决指定
罚款:除当场缴纳外,一般应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
3、数额不同
罚金的数额通常要高于罚款。
4、决定机关不同
罚金:由人民法院决定和执行
罚款:由相应的行政主管机关决定。
5、适用对象不同
罚金:适用对象是犯罪分子
罚款:适用对象是违反行政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人。
二、关于行政罚款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第四十七条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第四十八条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第四十九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五十条
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二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二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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