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交通肇事逃逸事件不胜枚举。其实很多肇事逃逸的事件,都是肇事一方为了逃避责任,以为溜了就万事大吉,却最终落入法网。一起起案例表明:肇事逃逸者,非但不能蒙骗过关,反而会面对更严厉的刑事处罚。
日前,媒体从市交警部门获悉,2015年1月初,我市交警侦破一起环环相扣的肇事逃逸事件,让涉案嫌疑人依法受到了处理。
不到20分钟
省道103线连报两起交通事故
1月2日18时许,省道103线李记集团外路段发生一起肇事逃逸案:一辆摩托车撞伤一行人后,肇事人驾车逃逸。接到报警后,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只见一位老年妇女重伤,躺在血泊之中,道路上散落着大量摩托车碰撞后产生的塑料碎片。
由于事发路段并未安装摄像头,天色已晚,目击者也未看清肇事摩托车牌照,肇事车辆信息一时成谜。通过现场走访,民警了解到了肇事者的衣着特征及逃逸方向,并立即将案情向相关领导汇报。该大队立即启动了追逃预案,沿途设卡阻截。
当日18时21分,该大队值班室又接到报警:在离事发路段约1.5公里的进站路处,一辆摩托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有人员受伤。接警后,另一组事故民警随即兵分两路,一路前往勘查现场,一路赶赴医院了解情况。
两处出现相似碎片
案情柳暗花明
办案途中,获知在第一起事故中重伤的老年妇女被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这让正在侦破案件的民警感受到更沉重的压力。
在进站路处的事故勘查中,民警发现,从两车碰撞点到摩托车停下的位置产生的刹车划痕足足有40余米,可见该摩托车车速之快。由于没有目击证人,调查人员一筹莫展,只能把关注点集中到现场遗留的证据上。
两组民警将证物带回大队后,第一组办案民警无意中扫视了一下另外一案的证物,突然发现一块碎片和自己手头那块极为相似。通过将了解到的肇事者衣着特征及现场散落物的比对,民警证实了进站路处的摩托车伤者正是李记集团外路段撞人逃逸的肇事者。
有了关键性的证物提供指引,有可能的事件真相在办案民警头脑中徐徐打开:在李记集团外路段摩托车撞人逃逸的事故中,车主为了逃避肇事后果,所以骑上摩托车亡命奔逃,结果导致了1.5公里外的第二起车祸。
案情推理马上送达在医院守候的民警。正在接受救治的嫌疑人,摩托车驾驶员肖某,在铁的证据面前,不得不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1月2日18时许,其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在省道103线李记集团外路段,因车速较快,与一横过公路的老年妇女相撞。其发现老人伤得较重,由于害怕承担事故责任,便驾车逃逸。当行驶至省道103线进站路时,因车速较快,刹车不及与前方一转弯的电动三轮车相撞。原本以为自己可以逃避责任,没想到最终还是被识破。
无巧不成书
意外收获案中案
肇事逃逸被查证,肖某也已经认罪,等待肖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医院里,肖某正在接受进一步的治疗。此时,肖某的女儿和一男性朋友前来看望。由于二人到过事发现场,所以民警对他们进行了笔录。万万没想到,这一次小小的笔录,在核实身份的时候竟又牵扯出一宗案件。
民警按照规定,对两名笔录人员进行了身份核实。核实结果令所有人大吃一惊,肖某女儿带来的这名男子姓侯,是一名网上通缉的犯罪嫌疑人。
目前,警方对肖某交通肇事逃逸一案已进行立案调查,在逃的犯罪嫌疑人侯某已被移送东坡区公安分局调查处理。
温馨提示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正确的做法是应该立即停车。如果有人员受伤要立即抢救伤员,同时拨打122事故报警电话,等待交警到现场处理。交通事故逃逸,是严重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的行为。同时,也提醒所有交通肇事司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觉得没人看见就逃之夭夭。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带来的不仅仅是良心的谴责,经济上的赔偿,还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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