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货人一般应在装运前10天制好出口货物托运单或明细单,送交承运公司办理托运手续。其主要内容及缮制要求如下:
1、经营单位或发货人(SHIPPER):一般为出口商。
2、收货人(CONSIGNEE):以信用证或合同的要求为准,可以填TOORDER,TOORDEROF××,××CO.和TOBEABER等,一般以前两种使用较多。
3、通知人(NOTIFY):以信用证要求为准,必须有公司名称和详细地址。
4、分批装运(PARTIALSHIPMENT)和转运(TRANSHIPMENT):要明确表示是否可以分批和转运。
5、运费(FREIGHT):应注明是运费预付(FREIGHTPREPAID)还是运费到付(FREIGHTCOLLECT)。
6、装运日期(SHIPPINGDATE):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填写。
7、货物描述及包装(DESCRIPTIONOFGOODS;NO.SOFPACKAGES):填写商品的大类名称及外包装的种类和数量.
8、总毛重、总净重及总体积(TOTALGROSSWEIGHT、NETWEIGHT、MEASUREMENT):按实际填写。
全文47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