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桂林网约车运营证办理需要的材料
1、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果
2、巡游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
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核发(含换发、补发)
4、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证明材料
5、经办人身份证,经营者为企业的还应提供单位开具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6、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证明
7、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8、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及从业资格证明
9、车身相片
10、安装使用动态监控设备证明材料
1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出租汽车客运特许经营权协议书
12、(四)工商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二、桂林网约车运营证的办理条件
1、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2、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3、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三、桂林网约车运营证办理的法律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2、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车辆的具体标准和营运要求,由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发展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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