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崇左专职律师执业许可初审需要什么材料
1、律师执业登记表
2、蓝底2寸照片
3、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
4、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档案调入证明
5、实习人员考核合格登记表
6、身份证
7、辞职、退休证明
8、无业承诺书
9、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
10、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档案托管证明
11、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2、无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证明
13、律师事务所聘用合同书(拟在分所执业的律师需提供总所同意证明)
14、遗失公告
二、崇左专职律师执业许可初审受理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1996年主席令第六十七号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2012年主席令第六十四号第2次修正)
第五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2.《律师执业管理办法》(2008年7月18日司法部令第112号发布,2016年9月18日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
第十一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执业申请书;
(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
(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同意接收申请人的证明。
申请执业许可时,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律师执业申请登记表》。
三、崇左专职律师执业许可初审办理地点
崇左市江州区石景林路9号崇左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综合窗口27-31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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