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涉嫌犯强奸罪最低判多少年?
1、涉嫌犯强奸罪最低判三年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2、强奸的未遂犯是指犯罪的实行行为已经实施完毕,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的行为人。
强奸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
①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如:过程中未能勃起等情形
②未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强奸未遂和不能犯强奸未遂。
能犯强奸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
不能犯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如:误认为对方是女的,实际上对方是男的。
二、犯罪未遂包括哪些类型?
犯罪未遂的类型包括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等。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涉嫌犯强奸罪可以不起诉吗?
1、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具有以下三种情形:
(1)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酌定不起诉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①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②犯罪行为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
(3)证据不足不起诉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的,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做出不起诉的决定。这种不起诉的适用前提是案件必须经过补充侦查。这里需要指出,所谓“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有权在起诉与否之间做出自主选择,因为证据不足属于不具备起诉条件的情况,因而不能提出起诉。
2、检察院通知退赃也不一定就是结案了,因为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都是可以退赃的,嫌疑人主动退赃是可以从轻处罚的。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院审理强奸案件后,若是认定强奸罪的罪名成立,可能会判处强奸犯承担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具体判多少年,当然需要结合实际的刑事案件才可以确定。如果对涉嫌犯强奸罪最低判多少年还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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