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3-21 17:40:29 22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东莞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要确定公司是否有给劳动者办了生育保险。因为有的单位是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并且,自由职业者社保不包含生育保险。一般按规定,单位要给员工办理生育保险的;其次符合国家省等计划生育及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生育时连续参加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并足额缴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时间以《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时间为准);按照我市计划生育管理要求,生育前已按规定在计划生育管理部门登记并接受有关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2、东莞社保生育保险报销所需办理材料:

(1)住院医疗收费收据原件;

(2)生育出院《疾病诊断证明》原件;

(3)《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本省户籍的参保人不需提供此项);

(6)《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限申领生育独生子女津贴者);

(7)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他人代办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8)本人银行存折复印件(限所持社会保险卡不具备金融功能的参保人提供);

3、东莞社保生育保险报销办理流程

(1)属于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个人垫付,分娩或终止妊娠后(未满1年的待累计缴费满12个月后)1年内,参保人将相关资料交参保单位;

(2)由单位经办人(代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东莞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3)东莞市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和结算参保人零星报销的医疗费用;

(4)应支付医疗费用由社保基金中心拨付。

一、生育险的待遇与期限

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1)项应当支付外,第(2)项至第(5)项是否支付由所属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3、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为: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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