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引起火灾,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失火罪。失火罪,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是由于行为人主观上的过失而引起的火灾,造成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引起火灾,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会引起火灾,但轻信可以避免而引起火灾。根据法律规定,过失行为必须是造成了严重后果,才构成犯罪。
过失火灾的立案标准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全文56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