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定义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成立要件
1、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
3、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
4、客观方面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
(三)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4、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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