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职工申请贵阳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提供基础材料和购房材料两大办理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础材料
(一)《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有共同购房人的还需填写《共同借款人申请表》;
(二)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个月内有效);
(三)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及配偶)身份证及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户口簿需复印首页及本人页;
(四)申请人(共有人)婚姻关系或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未婚或离异的需填写未婚或未再婚声明书;
(五)申请人配偶(共有人及配偶)为无业的需提供户口所在地社区中心出具的无业证明(三个月内有效)或有效期内的失业证,退休的需提供退休证;
(六)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授权书及个人信用报告;
(七)贵阳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二、购房材料
(一)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首期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购买商品房期房的需提供《贵阳市商品房屋预售许可证》复印件(需加盖售房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和《贵阳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购买商品房现房的需提供《商品房屋注册登记证》或《现房销售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售房单位公章),有《现房销售备案登记表》的需提供该登记表;如已办理三证(产权证、契税证、土地证)的只需提供三证;
(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收款人银行开户情况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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