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持一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盖章或者无法定代表人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该劳动合同无效,用人单位可以盖章或者由企业法人签字,劳动合同生效的条件;行为能力是指任何一方当事人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资格。举个最简单的例子,10岁的孩子不具备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的能力,因为法律上认为10岁的孩子无法实现签订劳动合同的真正意义。一般来说,16岁以上、精神状态正常的人有能力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所谓强制性规定,就是当事人不能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而只能依法履行。本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超过一个月,也是违法的,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
(3)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必须表明真实意思。第三,劳动合同中应当载明的内容是《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要内容,劳动合同必须有下列规定:(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名称是代表用人单位的符号,即登记时登记的名称,相当于自然人的姓名
雇主办公室所在地为住所。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用人单位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用人单位执行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登记时注明。用人单位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必须在劳动合同中载明单位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是区别自然人和其他自然人的标志。劳动者姓名为户籍,即。e。身份证。P>劳动者的住址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P>身份证号码,即身份证上的身份证号码。p>(三)劳动合同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完成一定任务期限的劳动合同,必须明确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工作内容包括工种、岗位和劳动定额、任务等,etc
工作场所是指工人可以工作的具体地点
(5)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
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以履行法律规定的劳动义务的时间。《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工人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目前,我国的工作时间制度有三种,即标准工作时间制度、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目前我国实行劳动者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有条件的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由于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一些企业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他们应该确保工人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此外,根据部分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还可以实行不定期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工作制审批办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劳动部19941503号)。中央直属企业实行非正常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等其他作息措施的,经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综合工时制等其他作息措施的审批程序,由各省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制定,自治区、直辖市报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休息时间,是指劳动者不需要履行劳动义务,自行支配的时间。《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保证工人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用人单位还应当保证劳动者在一个工作日内有一定的休息时间,休假是指劳动者不需要履行劳动义务,享有工资保障的法定休息时间。《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安排休假在以下节日期间: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劳动报酬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劳动法》之所以规定社会保险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为了说明劳动合同双方的法定义务,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提醒双方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劳动保护是指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不受伤害。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为正常工作提供的必要条件,包括工作场所和工具。职业危害,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造成严重危害的健康危害。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职业危害告知和预防措施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列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即:,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外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在劳动合同中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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