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遗嘱是从立遗嘱人去世之日起立即生效,此后一直有效,并不存在具体的有效期限。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房产遗嘱有效需要哪些条件?
房产遗嘱有效需要以下条件:
1、遗赠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无遗嘱能力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遗赠。遗赠人是否有遗嘱能力,以当时遗嘱设立的情况为准;
2、遗赠人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以遗赠人死亡时继承人的情况为准;
3、遗赠人立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遗赠人设立的遗嘱不合法的,遗赠无效;
4、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遗赠人遗嘱生效时生存的人。与遗赠人同时死亡或者死亡的自然人,不能成为受遗赠人。遗赠人死亡时受孕的胎儿可以作为遗赠人,但也应以活着出生为限;
5、受遗赠人未丧失受遗赠权。法律对丧失遗赠权的原因没有明确规定,一般认为应当适用丧失继承权的规定;
6、遗赠财产必须是遗产,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是可能和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全文6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