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议离婚的过程如下: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有关证件;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审查;
3、经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进行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孩子改名时需要带的材料
1、离婚证;
2、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父母在给孩子上户之前是需要给孩子取一个名字的,若是在日后觉得有必要更改,也可以由双方协商之后确定新的名字,之后再带齐结婚证或者是离婚证到当地的指定司法机关办理改名手续。故此若是结婚证丢失,是需要先补办之后再改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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