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经过军人一方同意就无法离婚吗
我们国家是实行保护军婚的政策和法律,就是为让随时可以为国家和人民利益献出生命的军人,能安心工作,保证家庭的稳定。所以,为了更高的国家利益,即便感情不和起诉到法院,未经军人一方同意,法院也不会判决离婚,这也就是大家常说的,嫁给军人,离婚很难的原因。但是,对于军人有重大过错的特殊情况,也可以判决离婚。这些重大过错,就是指(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所以,非军人一方想离婚,除了协议离婚以外,想要通过诉讼方式让法院判决离婚,就要具备、并且拿出以上充分证据,才能达到离婚的目的。
二、夫妻一方是现役军人,怎样才能与军人离婚?
1、与军人离婚,军人一方同意离婚。
如果军人一方同意离婚,那么与现役军人离婚就和普通的离婚一样,可以去民政局协议离婚也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
2、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如果军人有“重大过错”,则可以不经过军人同意,而提出与军人离婚。那么与现役军人离婚时,军人一方的“重大过错”具体是指那些行为: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可以直接与军人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以直接与军人离婚。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可以直接与军人离婚。
(4)有其他重大过错的可以直接与军人离婚。主要是指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并对夫妻感情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如强奸、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等。
需要注意的是,军人的配偶提出与军人离婚,军人不同意,军人的妻子或丈夫必须要提交能证明以上“重大过错”的证据,这样,法院才会保护军人配偶的权益,判决离婚,因此此处的证据收集很重要。
三、与军人离婚去那个法院?
1、非军人对非文职干部的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应当去原告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与军人离婚。
2、非军人与文职干部军人离婚,应当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与军人离婚;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去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与军人离婚。
3、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即常说的双军人离婚案,应当去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与军人离婚。
4、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当去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与军人离婚;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可以去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与军人离婚。
我国对现役军人婚姻的保护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个是民事方面,另一个则是刑事方面。其中,要是现役军人配偶想要与之离婚,一般情况下要求经过现役军人的同意,但要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情形的话,则就可以不经过对方同意而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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