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的总体安排和《关于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6〕14号)要求,为了更好地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部署,我局将于今年3、4月份开展专利产业化和展示交易平台工作调研,为期一个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和目的
(一)重点调研专利产业化和展示交易平台工作总体情况、2008年工作重点、发展规划和实际需求。
(二)全面了解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和展示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基地和中心”)的工作情况、今后的工作思路和对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为开展专利产业化战略推进工作试点和深化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奠定基础。
(三)考察基地和中心申报单位(截至2008年2月底由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并正式提交申请文件的单位)的实际情况,做好第二批中心认定的前期工作,以进一步抓好基地、中心建设。
二、相关要求和安排
为搞好此次调研,请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准备有关文字材料(包括各省区市专利运用与产业化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要点;已建立基地、中心的,还应附基地、中心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要点)。请于3月底前将材料纸件和电子件同时报我局。
材料撰写要求:总结成绩全面,查找问题准确,提炼经验到位,工作要点扎实,每份2000字左右。材料中含有政策建议或需要给予政策等支持的,应简要说明理由。
(二)已建立基地、中心的省区市的知识产权局要先行组织对所在地的基地、中心进行工作检查,并于4月11日前向我局反馈检查初步情况。我局将据此选择部分基地、中心进行调研;或根据有关地方的要求,将调研工作与地方局的工作检查同步进行。
(三)各有关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对所在地基地、中心进行工作检查后,要于一个月内将工作检查报告报我局。
特此通知。
二○○八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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