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问:女性朋友跟别的人吵架被对方一名中年男性用力拍了后脑一下,然后我就跟对方动起手来,然后对方拿出棒球棍击打我方,打伤我方一名男性朋友。至今派出所和对方都没有任何态度,请问我方应怎么处理?
答:按照您的描述,双方殴打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被打人的伤情鉴定构成轻伤以上,则对方的行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即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如果被打人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下,则也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对方的相关责任。建议您可以报警,请求公安机关帮助处理,并要求对被打人的伤害进行赔偿。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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