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医疗保险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医疗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
一、医疗保险诈骗退还诈骗金额应如何量刑?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诈骗医疗保险金构成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退还医疗保险金的,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有悔罪表现的,可以免除刑事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二、医疗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具体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投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二)主观要件
犯罪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要有诈骗保险金的意图。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客体要件
对于保险诈骗罪,它侵犯客体是国家的保险制度和保险人的财产所有权。
(四)客观方面
保险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险法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较大数额保险金的行为。保险金是指按照保险法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待发生合同约定内的事故后获得的一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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