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定罪标准: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
2、将送检的合格动植物检疫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动植物检疫为合格的;
3、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动植物,不检疫而出具合格检疫结果的;
4、其他伪造检疫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构成要件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伺私舞弊行为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明知自己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而对这种后果的发生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
《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全文49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