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调查计划,安排警力拦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调查控制系统进行调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布协调通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调,举报交通事故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调查通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情况、特点和逃逸方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安排堵塞或者调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调查通知一致的嫌疑人,并及时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警移交。
如何处置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现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如何处置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现场
1、快速赶到现场提取证据
作为122民警,首先要提高责任心,接到报案后,要突出一个快字,快速反应、以快制胜,赶到现场,迅速寻找知情人和提取有价值的和痕迹、物证。122指挥中心或到达现场的民警,要迅速根据现场报案人或当事人提供的逃逸人员、车辆特征、车型、车号及逃逸方向等情况,实施布网堵截、追缉,不给逃逸分子以喘息机会,力争当扬抓获。
2、判断肇事车行驶的方向搜集破案线索
到达现场后,受害者已经死亡或者已失去清醒,应立即判断肇事车行驶的方向,同时抓紧调查访问,搜集有破案价值的线索。访问的方法有:一是深入现场周围的单位和住户,寻找见证人。对见证人除询问一般情况外要详细询问肇事车辆的号牌、门徽名称、颜色、车型、有无拖挂、装载情况、驾驶室乘员以及车辆其他特征。二是对第一个到达现场的汽车驾驶员要详细询问发现现场的时间,特别要询问到达肇事地点以前是否与其他车辆会车或被超车,会车或被超车的时间、地点及其速度,所会或超车的车型、车号、车身颜色、拖挂、装载、灯光等车辆特征。
3、发现和收集证据
在勘查现场时,要注意发现和收集证据,以便查找发生事故现场见证人,为侦破和审定肇事车提供依据和线索。应收集的证据一般有:车辆破损零件(如皮带、灯玻璃、后视镜片、挡风玻璃碎片等)、车身表面漆片、血迹、毛皮、皮肉、衣服纤维、轮胎痕迹、人体痕迹、车辆装载物、泥土等。
4、组织力量循迹追捕追缉
到达现场后,判断肇事车的特征和行驶方向,及时组织力量循迹追捕追缉,及时通知有关的交警部门和派出所,在肇事车辆可能途径的路线、地点及时设卡拦截。
追缉和堵截是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常采用的一种紧急措施,使用得当,可以迅速侦破逃逸案,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如果使用不当、盲目指挥,不仅会在警力上造成浪费,还会丧失良机,增加侦破困难。因此,一定要掌握有关情况有目标地进行追缉和堵截。
一是要掌握肇事车特征,如车型、车号、颜色、装载等。
二是要掌握肇事车行驶方向,确定堵截和追缉的路线。
三是要掌握车辆损坏的明显痕迹,在追缉中注意观察、辨认。
四是要掌握肇事时间,对肇事时间较长的,应注意近距离搜索,以防留下死角。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接到协查通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布置堵截或者排查。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扣留,依法传唤交通肇事逃逸人或者与协查通报相符的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前往办理移交。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区域和道路情况,制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组织专门力量办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启动查缉预案,布置警力堵截,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查缉。
全文1.9千字,阅读预计需要7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