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指南
一、提取条件
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深圳市范围内无住房。
二、提取额度
每月不超过申请本月月应缴存额的65%。可提取月数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起至本月的月份数,初次提取的为初始缴存月至本月的月份数。
举个例子
小明大学毕业后来深工作,2018年5月开始在深圳缴纳公积金,是一名租房党。2018年2月,小明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租房提取公积金申请,当月小明应缴纳公积金2000元。由于小明之前未提出过公积金提取申请,故本次可提取月数为9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2月一共9个月),可提取额度一共为:2000元×65%×9=11700元。
三、提取次数
通过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可办理2次;通过自助平台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四、提取条件
(1)公积金联名卡;
(2)申请人身份证;
(3)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注: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职工家庭成员的住房消费的,应当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材料。
全文40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