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也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财产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而另一方仍然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人民法院这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前转移财产该如何
离婚前转移财产的预防措施:
1、注意家庭财产状况,防止对方以孝顺父母或外商投资的名义转移资金;注意以夫妻名义持有的股权投资和保险单;
2、关注夫妻对外负债,核实对外负债,关注双方银行账户资金进出明细;特别是一方以自己名义开立的独资企业账户,防止一方以企业亏损或虚假账户的形式编造夫妻共同债务;
3、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如对方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财产地址等,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全文55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